王伟域(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许评(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
文章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税收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而深刻地影响到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将税收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从历史演进、发展逻辑、理论特质三个维度探究税收现代化,有利于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税收现代化的历史必然性,进而为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一种理论视角。
一、税收现代化的历史演进 现代化是起源于西方的一种超越意识形态的世界性发展潮流和时代趋势,也是近代以来全体中国人民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宗旨,实现现代化贯穿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税收事业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不懈探索而不断进步,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现代化之路。在今天来看,这条道路就是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税收现代化道路。 (一)1921年至1949年:税收现代化的萌芽阶段 建党伊始,中国共产党就在税收方面进行了理论探索,提出了自己的税收主张。土地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废除苛捐杂税,逐步建立起具有革命性质的税收制度,并延续至抗日民主政权建立之后。尽管当时的税制比较简单,征税面也比较窄,但是符合根据地经济实际,为巩固革命政权和打赢战争提供了财力保障。尤其是统一的累进税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根据地民主政权时就有了税收法治建设雏型,为新中国的税制创建奠定了法治基础。解放战争全面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在规划全国胜利后的现代化建设中,对税收给予了极大的重视。例如,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了大中城市接管的政策,即没收官僚资本,废除一切不合理的苛捐杂税,其他税收一律按照旧税法继续征收,“先接后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受客观环境和经济条件制约,税收以农村税收为主,工商税收并不发达。我国逐步设立了农业税、盐税、营业税、所得税、货物税以及地方各税种,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税收制度,特别是以近似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为后期建立全国统一的财税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新中国现代税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1949年至1978年:税收现代化的早期探索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税收工作揭开了新的篇章。1954年,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宣布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明确提出:“我国的经济原来是很落后的。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这“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早期构想。为了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新中国税收以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卓有成效地完成了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统一、税务机构的设立,为巩固人民政权与支持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1950年至1956年,农业税占实际产量的百分比出现轻微下降。与此同时,国营企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度不断增加,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平均比重为50.12%,1953年为64.17%,1956年上升至73.49%。1950年至1956年,全国税收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1955年略有下降),平均增幅达31.66%。税收充分发挥了筹集现代化建设资金的作用,推动了我国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尤其是工业体系,使我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初具规模、走上工业化道路的新兴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党对现代化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1964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至此,实现“四个现代化”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全新探索。在税收方面,我党在税收政策、税收体制、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开展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其间虽然经历了对税收职能作用的不同认识和税制的不断调整,但在曲折发展中呈现出税收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征,最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也为今后的税收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启示。 (三)1978年至2012年:税收现代化的变革与发展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将“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发展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并且明确地提出“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概念。“我们定的目标是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的概念与西方不同,我姑且用个新说法,叫做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邓小平同志强调,“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1987年,党的十三大制定了中国式现代化“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在这一发展战略引领下,新形势下税收的地位和职能作用得到了逐步深化,税收政策也相应进行了逐步调整。税制改革迅速拉开,我国初步建立了一套内外有别、城乡不尽相同,以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为主体,财产税和其他税种相配合的新税制体系,大体适应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现代化建设状况。税收的职能作用得以全面加强,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持续快速增长,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增强。特别是坚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扩大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坚持以改革总揽税收工作的全局,较好地适应和服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例如,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税收征管领域的法律,标志着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迈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从而推动我国税收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指出,要“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是必要的”。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从而形成了“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思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更趋成熟和完善。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五个统筹”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至此,形成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在这一阶段,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在借鉴市场经济国家成功经验并充分考虑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开创性地推行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分税制改革,搭建起现代化税制的“四梁八柱”,调动了多方积极性;构建了有现代化管理手段支撑、相互制约协调的税收征管新机制,加速推进税收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税收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出台一系列税收政策,为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起到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作用。 (四)2012年以来:税收现代化的深化与创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开启了新征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绘就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蓝图,把即将开启的现代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二O二O年到二O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O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再次提出号召:“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强调“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 在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国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宏观大局,确立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与之相适应,税收也步入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阶段。即以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要求,税收从经济领域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成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维”治理结构体系中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力量,充当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角色。2013年12月2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税务部门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总目标,并将其细化为“六大体系”建设。在2020年1月6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完善这一现代化体系,提出了以“新六大体系”和“六大能力”为标志的“税收治理现代化”新内涵。据此,全国税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目标的主要内容,高质量地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并呈现出新时代的新特点--法治化。我国坚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18个税种已有12个完成立法。新时代我国税收现代化建设还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现代化。为适应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加快现代税收制度转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制初步成型并日趋完善。二是绿色化。我国遵循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税收体系建设,构建起涵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排放五大环节多个税种的绿色税收体系。三是智慧化。我国紧跟数字经济时代发展步伐,依托先进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智慧税务新生态。四是国际化。我国强化大国税务责任担当,积极开展国际税收合作,形成了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引领,多边合作和双边合作相互促进,国际组织与区域性组织互为补充的多层面、全方位国际合作架构,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例如,截至2023年10月,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4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地区),有力促进了我国与协定伙伴国(地区)之间的双向投资、技术交流和人员往来。特别是税务部门在推动税收征管体制由“合作”“合并”到“合成”三次大的变革中实现了税收征管效能跨越式提升,推动税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时也为税收现代化发展奠定了机制基石。总之,新时代赋予税收新使命,也为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发展动力。从此,税收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迈向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二、税收现代化的发展逻辑 税收现代化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税收成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税收维度。它虽然具有世界各国税收现代化发展的普遍性特点,但更体现了中国国情下的特殊性,因此可以从治税思想变革、治税体制机制、税收发展战略等重要演变轨迹上来认识和把握税收现代化的发展逻辑。 (一)思想变革逻辑:与时俱进地推动治税思想不断升华 税收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治税思想体系,并与时俱进地通过治税思想变革,建立起新的治税思想的认知体系、观念体系和理论体系,从而发展出适应经济社会形势要求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制,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事实上,税收现代化本质上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治税思想所推动的,并且随着治税思想的不断升华而逐步走向成熟。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对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朝着实现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目标前进,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税情实际,致力于为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建党之初的税收主张明确地提出了税制改革的要求,如“废止厘金及其他额外的征税。征收累进率的所得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保障型税收”,使税收在服务于革命斗争的需要中发挥了财力保障作用,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政权建设、政治经济学思想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创新运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也是循着这一基本思想,使税收在巩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政权、筹集资金推动工业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它集中体现了“国家工具观”的治税思想,反映了党的治税思想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有了新的时代意义。这期间虽然一度出现过因为“非税论”观点而导致过度简化税制的曲折,但最终税收作为筹集财政收入的法治性工具还是得到了高度重视,甚至在促进科技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所创新,崭露出税收现代化思想的萌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突出,逐步形成并完善了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税收保护国家权益等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建设观”,尤其是正确地把握了税制改革的现代化方向,使现代化的治税思想进一步成熟。进入新时代以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大力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使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治税思想逐步融合了政治、法治、共治、善治、智治及全球化治理等多方面内容,并由此升华为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治理观”。回顾建党百年历程,可以发现,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本质上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治税思想所推动的,并且随着治税思想的不断升华,税收现代化亦逐步走向成熟。 (二)体制机制逻辑:构建不断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治理体制 建党百年来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最显著特征是税收体制在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地演变和完善。税收体制的演变主要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所引致,并且这种演变推动了生产关系及其实现形式的升级。正如马克思揭示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时所指出的:“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即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关系,它们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当时的税收体制是服务于筹集革命战争经费的需要,实行的是战时税收体制,其性质由过去的剥削阶级税收变为革命政权税收,从而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正确制定经济方针政策,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实现了两次基本经济制度变革和两次经济体制变革(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还未完成);与此同时,税收体制历经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税制的演变,承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再分配等职能。进入新时代以来,伴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定位的新阶段,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履行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的新使命,构建起匹配现代国家治理的税收运行新体制(“治权”体制)。即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我国从早期以农业生产力为主的贫穷落后的农业社会到以工业转型为主而建设的二元经济社会,再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直至当今新时代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向前发展,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迈进。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税收治理现代化才得以不断演进和升级。 (三)发展战略逻辑:因国家阶段性战略目标需求而不断完善功能和开拓前进 税收现代化的发展内生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选择。税收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因税收治理的功能作用而体现,并因国家阶段性战略目标需求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对于我国具有党政军民学一体的体制优势而言,国家战略目标不只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内生动力,也是政府宏观职能发挥作用的方向和“引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各个阶段,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始终跟随国家阶段性战略目标的需求而不断强化功能,在每一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从单一的筹集财政收入功能向多元化功能拓展。具体来讲,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建立革命政权这一重大战略使命,税收的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支持革命政权的建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则由工业化转型战略所驱动,税收的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和配置资源,推动重工业发展以建立起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革开放以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思想引领下,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故税收的主要功能除了筹集资金和配置资源之外,更加注重市场调节作用,即强化税收的调控功能,促进经济改革和社会协调发展。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国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税收被提升至国家治理层面,并被赋予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并明确“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从此,税收从过去的经济范畴发展到跨越多个学科、覆盖所有领域的综合性范畴,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承担起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使命,迈上了税收现代化发展的新征程。 总之,税收现代化发展与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是相互适应的,既受中国式现代化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所牵引,也依赖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税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需要继续从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来看待税收现代化的使命,以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提升为目标导向,不断开拓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和路径。
三、税收现代化的理论特质 税收现代化是一条适合我国国情、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发展之路。在这条道路上,税收现代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国际化等特质共同构建了一种独具特色且生命力强大的发展模式,成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动力。 (一)政治特质: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随着新时代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税收治理的政治特质将越来越凸显。无论是参与制定和执行政策,开展税收管理和税务执法,还是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以及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每一项税收工作都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事实上,无论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和方向,还是促进税收治理的发展政策和征管措施,既需要党基于全球全国视野下的决策指引,也需要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只有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服务于国家治理的税收现代化,才是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税收现代化,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税收现代化,才能真正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税收现代化最基本的理论特质。 (二)经济特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经济意义上的税收既是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收入支柱,也是影响宏观经济运行机制的调控工具,对于稳定经济基础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明确提出新发展理念下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与之相适应,税务部门确立了“税收新常态”理念,并提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税收现代化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从2013年到2021年,我国税务部门在持续推进税收体制改革的同时共组织税收收入112万亿元,年均增长6.8%,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特别是注重把握目标导向下相机调控力度,坚持完善税制与减税并重,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8.8万亿元,我国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1年的15.1%,从而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并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据统计,从2013年到2021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9315万户,年均增加逾千万户,显现了“放水养鱼”的效果。这表明,新时代的税收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税收现代化不仅提供了强化国家治理的资金和政策保障,而且还将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同步发展。 (三)文化特质:迈向现代税收国家的文明基因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也是举世公认的税收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中,税收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积淀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税收文化。税收文化源远流长,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中国人的意识形态、行为习惯、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成为无法阻隔的文明基因。美国学者比格·纳瑞曾将税收文化定义为“与国家税收制度特别是执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全部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它历史性地扎根于该国的文化,因为相互影响而产生依赖与联系”。从一定意义上看,管理依赖于文化,税收文化常被视为税收体制发展演变的核心和主脉。当经济体制从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时,税收体制也会亦步亦趋地跟着转化。税收的职能也会从主要为国家机构服务转变为主要为社会、为人民、为纳税者服务,并以公开化、法制化、规范化、严格的监督机制为其主要特征,从而浮现出现代税收管理体制与古代税收管理体制的分水岭。这意味着古代税收管理体制和现代税收管理体制依然存在着有机衔接,也表明渗透并承载着税收文化的税收管理体制因袭变迁而不断地传承、深化并丰富着税收文化的内涵。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的税收现代化预示着我国传统税收文明接续传承,传统税收文化中包含的规范、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服务、监督等价值内核将在新时代继续得到应用,并且伴随着迈向现代税收国家的新征程,进一步集中而深刻地反映出国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水平、新性质等时代特色,其中不乏党管税收、中国特色的人民税收、优化税制、“大国轻税”等价值理念,以及“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等,这些将成为引领税收现代化走向未来取之不尽的文化资源。 (四)社会特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治理工具 现代税收作为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收入手段和调节社会分配的治理工具,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在税收现代化的语境中,税收现代化不仅关系到国家财力保障问题,而且更加关系到社会分配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写入了党章,这将使新时代税收的社会调节功能作用更加凸显。因此,与国际上很多国家税收的社会特性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国税收的社会特性更加强调公平,防止两极分化。尤其是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使新时代的税收特质不只是体现在社会保障和社会协调的层面上,还将更加注重通过组织高质量的税费收入、合理引导社会消费支出、有效促进社会财富积累、规范社会收入分配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不断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同时,还将进一步推进税收的社会化共治,诸如通过推进税收治理决策的社会化、税收大数据应用的社会化、税收服务的社会化等途径不断增强税收现代化的特色和优势。这也是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底气。 (五)国际特质:推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构建国际税收新秩序 税收的国际特质表现为税收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最早涉及国际关系的税种是古老的关税,现代关税在各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在逐渐降低,愈来愈多地被当作处理国际关系的经济手段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特别是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和应对税收国际化趋势,并努力提升本国在国际税源配置中的税收权益,从而推动了全球税收一体化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税收职能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而不断扩展,税收国际化趋势大大加快。从涉外税收制度的建立到国际话语权的增强,从公平合理地处理有关涉外税收问题到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从开展国际税源监测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到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逃避税,从探索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努力提高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税收话语权,到积极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营造增长友好型的国际税收环境,我国税收的国际化特质日趋凸显。特别是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税收治理变革的新趋势,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始终坚持以全球视角来推进中国特色的大国税收,积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世界经济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税收方案。例如,税收已成为近十年来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的重要议题,我国作为G20成员始终体现出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务实与担当。这既是在国际税收舞台上展示中国作为,也是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下的税收治理创新之路。END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国际税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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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域,许评.税收现代化的历史演进、发展逻辑与理论特质[J].国际税收,2024(1):24-32.